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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人來香港工作如何報稅? 非香港居民薪俸稅指南(附183天計算)

內地人來香港工作如何報稅? 非香港居民薪俸稅指南(附183天計算)

繼上一篇的香港雙重身份報稅指南,探討香港稅務居民中港跨境工作申請課稅寬免稅後。本文會分享內地人士受僱於香港公司、或直接到香港工作怎樣報稅? 183天如何計算?是否需要兩地申報?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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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與內地稅務簡介

    香港薪俸稅以「是否在香港履行職務」為判定基準,與僱主所在地、發薪地、國籍無直接關係。而內地採用居民稅制與全球課稅,屬中國稅務居民(住所或居住滿183天)者,需申報全球所得;非居民則只就中國來源所得納稅。

    更多有關香港與內地的稅制差異,可瀏覽: 香港雙重身份報稅指南:中港跨境工作、課稅寬免申請及避免雙重徵稅教學

    如何判定是否內地稅務居民?

    要判斷內地人士是否屬於中國稅務居民,並不限於「183天」規則,亦需考慮個人生活與經濟連結。主要依據包括:

    • 是否在內地擁有住所;
    • 是否於納稅年度在內地居住滿 183 日;
    • 家庭主要成員是否居住於內地;
    • 經濟利益中心是否在內地(如主要收入來源、工作地、社保)。

    符合上述任一條件,一般會被視為中國稅務居民,需要就全球所得申報;非居民則只就中國來源所得納稅。

    183天計算方式

    183天規則決定個人是否被視為中國稅務居民,進而影響其是否需要就全球所得向內地申報,是跨境人士必須掌握的核心概念。

    大陸183天的含義

    • 居住 ≥ 183天:屬稅務居民(全球所得需申報)
    • 居住 < 183天:非居民(只申報中國來源所得)
    大陸稅務183天規則:居住滿183天屬中國稅務居民需申報全球所得,未滿183天僅需申報中國來源所得的判定標準比較。

    183天計算方式

    • 抵達當天計一天
    • 離境當天計一天
    • 休假、週末留在內地均計入
    • 全程在境外停留則不計入
    • 因公出差且以內地為主要居所者,一般仍作「居住」計算

    與香港制度不同之處

    香港沒有183天居民制度;香港徵稅邏輯完全基於「工作地」。

    收入來源判定: 受僱於香港公司不等於屬香港來源

    許多人誤以為薪金由香港公司發放便屬香港課稅範圍,但實際上收入來源判定高度依賴工作地,此段將協助讀者正確認識來源規則。

    收入來源誤解對照表(個人 ×公司 ×正確規則 )

    簡單來說,香港薪俸稅看「工作地」,內地個稅看「居民身份」。
    項目 個人誤解 公司誤解 正確規則 實務案例
    判定方式 香港出薪即屬香港來源 僱主在香港即屬香港來源 以「履行職務地」判定 深圳遠程 vs 香港實體工作
    香港出薪 認為必須申報香港稅 認為必然屬香港來源 發薪地非決定因素 遠程在深圳工作屬內地來源
    人在內地工作 認為可只報香港稅 未考慮內地徵稅責任 屬內地來源所得 香港公司受僱但在深圳全程工作
    人在香港工作 誤以為住深圳可免香港稅 認為僅看戶籍 在港履職即屬香港來源 深港跨境通勤需報香港薪俸稅
    出入境紀錄 不重視紀錄 未建立工作日資料 跨境人士需保存證據 需提供跨境工作日與出入境證明
    申報後果 易漏報或誤報 易重複申報 按來源地分拆申報 香港報 BIR60、內地報個稅

    實際工作地才是關鍵

    香港稅務局採用「履行職務地」原則:

    • 人在內地工作,屬內地來源收入,需在內地繳稅。
    • 人在香港工作,屬香港來源收入,需在香港繳交薪俸稅。

    案例:人在深圳遠程為香港公司工作

    • 居住地:深圳
    • 工作地:深圳(全程遠程)
    • 僱主地:香港

    屬內地來源收入,需在內地申報個稅;向香港提交BIR60時可申請免稅。

    住在深圳、在香港工作如何報稅?

    深港跨境通勤人士是最典型的跨境工作群體,此部分將釐清住在內地但於香港履行職務時的課稅原則。

    香港工作 = 須申報香港薪俸稅

    每日跨境通勤者:工作地在香港,屬香港來源,必須繳交香港薪俸稅。

    是否需要同時在內地申報,取決於其是否構成中國稅務居民(住所或183天)。

    住在深圳但在香港工作如何報稅

    內地人士可否成為香港稅務居民?

    不少內地人士誤以為自己無法成為香港稅務居民,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以下將解釋內地人怎樣可取得香港稅務居民資格。

    香港稅務居民定義

    合乎以下情況,一般可定義為香港稅務居民:

    • 在香港通常居住
    • 主要收入來源在香港
    • 長期受僱於香港公司
    • 公司管理及控制位於香港(法人)

    上述情況可申請香港稅務居民證明(TRC)。

    內地人來香港工作如何報稅? 內地人士跨境工作申報方式

    跨境工作型態多樣化,薪金可能同時被視為兩地收入來源,以下逐一拆解不同情況的申報要求。

    僅在香港工作

    需報香港薪俸稅;是否需在內地申報取決於居民身份。

    僅在內地工作但受僱香港公司

    屬內地來源收入,需在內地繳稅;香港可在BIR60中申請免稅。

    部分在香港、部分在內地工作

    需按實際工作日拆分所得;可能需兩地報稅,可依CDTA (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申請稅額抵免。

    延伸閱讀: 幾錢人工先要交稅?| 已婚人士報稅

    非香港居民報薪俸稅所需文件與表格

    跨境工作者在報稅時需準備的資料相當多,且兩地要求不同,此段整理所有必備文件以協助正確申報。

    香港(個人)需提交的文件

    • BIR60 個人報稅表(年度申報)
    • IR56E:僱主提交的新僱員通知書
    • IR56B:年度僱員薪金報告
    • IR56F:僱員離職通知書
    • 僱傭合同、薪金證明
    • 出入境紀錄(用於證明是否在香港履行職務)
    • 工作日記錄(跨境人士常用)
    • 香港稅務居民證明 TRC(如需依 CDTA 申請)
    • 稅額抵免申請材料(如兩地皆有課稅)

    內地(個人)需提交的文件

    • 個人所得稅 APP 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年度申報頁
    • 勞動合同、薪金支付證明
    • 出入境紀錄(用於判定183天是否成立)
    • 工作日相關證據(若涉及跨境履職)
    • 中國稅務居民證明(如需提交予香港申請免稅)
    • 雙重稅務協定(DTA)相關申請材料

    內地人來香港工作申請課稅寬免方法

    必須提交佐證文件並且填寫個別人士報稅表(BIR60)附錄的第3部分(根據雙重課稅安排申請寬免)填寫以下資料:
    收入性質、受僱工作、國家/地區、付款人姓名及地址、申請寬免的入息和應繳稅款。

    參見以下內地人來港工作申請課稅寬免例子:

    內地人來香港工作申請課稅寬免方法

    常見問題

    若工作全部在香港履行,必須繳香港薪俸稅;是否需在內地申報,取決於其是否構成中國稅務居民(住所或183天)。

    應照常在香港提交報稅表,但可申請視為非香港來源收入;實際稅負一般落在內地。

    不一定。183天主要用於居民身份判定,若實際在內地履行職務,仍屬內地收入來源所得。

    不是。香港並無180日免稅制度,是否徵稅只與工作地相關;180日僅見於CDTA特定條款中。

    可以,只需符合香港稅務居民判定,例如:通常居住在港、主要經濟利益中心在港、或長期受僱於香港公司等。

    總結

    跨境稅務的關鍵在於理解來源、居民身分及申報規則,內地人來香港工作前需確認的五項要點:

    1. 實際工作地決定課稅權
    2. 183天計算方式影響是否需在內地申報全球所得
    3. 香港沒有183天制度,180日僅屬協定條款之一
    4. 在香港工作者必須報香港薪俸稅
    5. 報稅表格需提前準備(BIR60、IR56系列、出入境紀錄、工作日記錄)

    將軍會計成立超過20年,30年以上稅務經驗,專業稅務顧問提供公司報稅及個人報稅服務,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牌照編號:TC002940,如對非香港居民薪俸稅有任何問題,我們的專業客戶服務經理可提供免費初步中港跨境工作報稅查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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