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收到客戶提問:收到稅單,發現有問題應該點做?我們會建議客戶先要了解問題根源是以下那個:
1. 計錯收入;
2. 報漏免稅額和扣除;
3. 稅局評稅出錯?
接下來便按問題根源以表格IR831提出反對評税申請
延伸閱讀:修訂評稅教學 | 一文了解暫緩暫繳稅原因
反對評稅是什麼?
反對評稅是納稅人的權利,按第112章《税務條例》第64條規定,納稅人可因覺得評稅有問題,於上訴評税限期內向稅務局局長提出反對評稅申請。
計錯稅上訴有什麼理由? 反對評稅理由
- 估計評税: 納稅人沒有於限期內提交報稅表,稅務局發出估計評税單
- 收入錯誤: 包括多計薪金、高估租金、應評税利潤過高和沒有計算業務虧損
- 沒有獲扣除開支: 少填、填錯、漏報扣除開支
- 免税額: 少填、填錯、報漏扣除免税額
- 忘記選擇合併評稅: 已婚人士沒有於報表選擇合併評稅
- 其他原因: 例如沒有以「二級税率」計算稅款
申請反對評稅期限
納稅人如需申請反對評稅,必須於評稅通知書發出日期後一個月內向稅務局提出反對/修訂評税申請。例如:評稅通知書發出日期是2024年9月3日,申請反對評稅限期是2024年10月2日。
重要提示:限期以後的評稅上訴申請,需要另外提交原因證明,稅務局可能不接受限期以後的評稅反對申請!
資料來源:反對及緩繳稅款申請
逾期提出評稅反對可以嗎? 反對評稅過期理由
可以,但需要提供合理原因和證明(1),並於IR831表格最後一項填寫逾期提出反對原因,再由税務局局長考慮是否接受逾期反對評稅理由和申請。
反對評稅過期理由可以是不在香港、生病或其他合理原因,以致未能於限期內提出上訴,注意的是除了合理性外,亦需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如醫生紙。
例如逾期提出評稅反對原因是不在香港,需要提供出入境證明供局長審批。
申請反對評稅流程
- 收到稅單
收到稅務局的評稅通知書; - 稅款有誤
於評稅通知書發出日期後一個月內提出申訴; - 填寫表格IR831
按指示填妥反對/申請修訂評税通知書的檔案號碼和聯絡資料等; - 剔選反對評稅原因
IR831表格已預設23項評稅反對理由,如未能你的需要,可選擇第24項”其他”,並補充上訴原因; - 簽署
填寫申請人名稱及於右下角簽署; - 提交申請並郵寄申請致税務局局長
地址: 香港九龍協調道郵政局郵箱28777號;或傳真到2877 1232; - 回覆收到申請
稅務局大約18天回覆收到申請; - 等候審批
期間可能要求提供補充資料; - 完成
如稅局接納上訴申請,會發出修訂評稅通知書和新的稅款繳款單,納稅人只需繳付修訂的稅款金額。
稅務局回覆反對評稅時間
根據稅務局網頁的2024年4月起服務目標(2),98%反對評稅個案會於12-18日內回覆確認申請。而且會於4個月內發出了結反對個案通知書或評稅人員決定通知書。
了結反對個案通知書包括:修訂評稅通知書、退稅通知書及通知了結反對個案的信件。
評稅人員決定通知書會說明反對個案尚未了結,會要求納稅人提供進一步資料,例如反對評稅理由的佐證文件;又或者提出解決評稅上訴方案,建議納稅人取消評稅反對申請,或通知納稅人個案會交由局長作出決定。
税務上訴委員會提出評稅上訴流程
如評稅人員決定通知書不接納反對評稅申請,或建議取消申請,納稅人可向税務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
向税務上訴委員會提出評稅上訴流程:
- 在税務局局長發出書面決定後的1個月內,向税務上訴委員會提交評稅上訴通知書
- 向税務局局長提交評稅上訴通知書和理由陳述書副本
- 展開閉門聆訊,上訴人須承擔舉證責任,未能提供上訴的評税證明,可能會上訴失敗
- 完成聆訊後,如上訴成功,會將個案和意見交回税務局局長處理; 如上訴失敗,上訴人可能需要繳付$25,000以下的訟費。
税務上訴委員會駁回反對評稅,可再上訴嗎?
可以,如税局局長或上訴人不同意税務上訴委員會的裁決,可於聆訊結果1個月內,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申請上訴,注意的是假如上訴失敗,上訴一方需要負責高等法院訟費。
反對/申請修訂評税表格IR831填表須知
正確填寫IR831表格資料和同時於提交申請表時,一併交付證明文件可加快稅局審批時間。
1. 正確填寫資料
填寫正確的檔案號碼、税單號碼、課税年度和繳税日期,可加快稅務局審批申請時間,想了解更多稅單日期資訊,可參閱: 【稅單日期】拆解薪俸稅單4個關鍵日期和重點 (附交稅方法)
2. 提供附加表格
a)以申請漏報免税額為例:
IR831表格已於每一項漏報申請注明需同時提交的其他佐證表格。
b)以漏報父母免稅額作例子:
除填報IR831表格外,亦需同時提交的IR6071表格。
3. 主動提供證明文件
就你的反對/申請修訂評税原因,於提交IR831表格
同時提交反對理由的證明,可減少書信來往,加快稅局審批時間。
常見問題
問: 過了反對評稅限期提出申請,可以嗎?
答: 可以,但必須提供合理理由證明予稅務局局長審批。
問:只有薪俸才可以提出稅務上訴?
答: 不是,物業稅和利得稅都可以提出評稅上訴。
總結
反對評稅是納稅人的權利,當發現稅單有誤時,可在一個月內向稅務局申請反對,常見原因包括計錯收入、漏報免稅額或扣除。申請流程包括填寫表格IR831,提供反對原因及證明文件。稅務局通常於18天內回覆申請,並在4個月內處理。如果逾期提交申請,需提供合理原因和證明。若稅務局不接納申請,納稅人可進一步向稅務上訴委員會或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資料來源:
1.香港政府一站通: 反對及上訴
https://www.gov.hk/tc/residents/taxes/taxfiling/object/objections.htm
2.稅務局2024年4月起的服務目標
https://www.ird.gov.hk/chi/abo/pam32.htm#a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