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業務識別碼是香港公司的商業登記證號碼首8位數字,公司註冊處由2023年12月27日開始用商業登記證號碼取代公司編號 (CI number)來統一識別有限公司。
唯一業務識別碼適用於以下公司類別:
1. 《公司條例》(第 622 章)成立或註冊的公司
2. 《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571 章)第 IVA 部成立或註冊的開放式基金型公司
3. 《有限責任合夥條例 》(第 37 章)註冊的有限責任合夥
4. 《註冊受託人法團條例》(第 306 章)成立的註冊受託人法團
5. 公司註冊處處長負責執行的其他條例成立或登記的公司或實體
商業登記證號碼等如公司編號?
翻新公司註冊處網站和綜合資訊系統
由於商業登記號碼和公司編號統一為BR首8位數字,公司註冊處亦於2023年12月27日翻新網站和綜合資訊系統,用戶可以用唯一業務識別碼使用以下功能:
1. 一站式服務,登入一次即可經網上提交表格和電子查冊
2. 以單一用戶支付費用和申請服務
3. 網頁介面可符合電腦或電話顯示尺寸
4. 提供新頁面方便經常註冊公司的用戶
5. 可於提交前修改之前儲存在線填寫的電子表格
6. 對應搜索功能,用戶仍然可以使用公司號碼搜尋有限公司資料
7. 可申請以通訊地址和身分識別號碼代替公司註冊處登記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