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港清稅是僱員長時間離開香港前必須完成的稅務責任,僱員無論是往外國定居、返回原居地、working holiday或升學,除了處理資產外,離港清稅都是長期離港的重要環節。本文除了教僱員離港清稅的手續、文件和法例外,更會詳解僱主因應僱員離港,而需要了解的僱主的申報責任,在僱員離港前向稅務局提交IR56G表格和須知。
離港清稅法例是什麼?什麼人需要辦理離港清稅?
根據《税務條例》,離港清稅是納稅人的法律責任。
除非是無需交稅的人士或經常需要公幹的僱員,只要在香港有收入來源,包括薪俸税、物業稅和利得稅的納稅人,如需離開香港一個月或以上,都必須於離開香港前一個月,向稅務局申報離港清稅,以便稅務局決左該人士是否需要在離港前清稅。
而僱主知悉僱員離職後會離開香港超過一個月,亦需於員工離港前一個月,向稅務局提交IR56G表格,和按法例需要扣起員工的薪金。
資料來源: 即將離港- 僱主和僱員應遵辦的税務規定
IR56G幾時交?
按《税務條例》規定,僱主必須在僱員預計離港前一個月,向稅務局提交IR56G「離職及即將離港的僱員」表格並將IR56G表格副本交給員工。
離港清稅僱主須知
提交表格IR56G後,僱主需扣起員工薪金和其他應付的款項(如有),直至稅局發出同意釋款書;或由提交IR56G表格一個月後,以較早日期為准。
- 假如僱員按時辦妥清稅手續,僱主必須在收到同意釋款書後,立刻將扣起的款項交給僱員
- 假若僱員沒有依時辦妥離港手續,稅局會向僱主發出IR113表格,要求僱主從扣起的薪金,支付僱員應付的稅款。
資料來源: 離港清税 – 僱主及僱員應辦∕注意事項
為什麼僱主需要扣起僱員薪金直至收到同意釋款書?
因為最差的情況是員工並沒有於離開香港前完成稅務責任,包括填交報稅表和交稅。因此,稅務條例強制僱主必須扣起僱員薪金,於最差情況下,要求僱主用扣起的薪金支付僱員所欠稅款。
稅局發出同意釋款書(IR607) 的同時,等於僱員已完成離港清税,理論上僱員已完成離港前的稅務責任,僱主才可以出糧給員工。
僱員離港清稅手續
- 通知稅務局: 離開香港一個月前,以書面或電話通知稅局;
- 通知僱主: 儘早通知僱主離職和離港日期,提醒僱主填報IR56G表格;
注意:這個步驟非常重要,會影響接下來的離港清稅流程 - 到稅務局辦理清稅手續: 帶齊清稅文件,包括: IR56G副本、最後一期薪金計算表、離職證明文件;另外如需申請個人報稅扣除和免稅額,需帶齊有關證明文件
- 發出個人報稅表: 儘快填報別人士報稅表(BIR60);
- 核對評税通知書: 稅務局一般會於納稅人離港前,發出評稅通知書,如沒有問題可繳交稅款,或可申請反對評稅,但仍需於離前交稅
- 領取同意釋款書: 以現金、易辦事或銀行本票交稅,可立即於稅務局領取同意釋款書,或以支票交稅,於10天內收到同意釋款書
- 完成: 將同意釋款書交予僱主,並收取最後一期薪金
離港清稅文件
如果離開香港時間緊迫,納稅人可以親身到啟德稅務中心立即辦理離港清稅手續,帶備以下文件可以加快完成清稅流程:
- 身份證或護照正本
- 稅務編號
- 離職證明文件
- IR56G表格副本或「離港清稅自我聲明書」即是清稅自我聲明
- 最後一期薪金計算表
- 稅務年度內的薪金紀錄/ 證明
- 申索扣除/ 免稅額的證明
資料來源: 將會離港的納税人
無業需要離港清稅嗎?
理解上不需要,如果無需交稅,基本上是無需要辦理清稅手續。
注意:如近期才失業,仍然需要辦理清稅手續。
例子:2024年10月開始無業,但於2025年3月離開香港,稅局有機會於2025年5月發出個人報稅表,因此納稅人仍然需要於離開香港前辦理清稅程序。
清稅自我聲明是什麼?
即使沒有IR56G,僱員都必須於離港時前辦理離港清稅手續,但可以用「自我聲明書」代替IR56G,自我聲明書需要包括以下資料:
- 稅務編號
- 僱員姓名和身份證號碼,非香港居民則提供護照號碼
- 預計離開香港日期
- 僱主名稱、職位和離職日期
- 由政府財政年度4月1日至離職日期的薪金總數,包括所有員工福利,例如租金津貼和交通津貼
- 申請人簽署
離港不清稅後果
根據《稅務條例》規定,納稅人和僱主均須通知稅局有關僱員長時間離開香港,並辦理清稅手續。如不遵守相關法例,可被罰繳交第3級罰款HK$10,000。
而且不交稅表可能引致稅局發出估稅通知書,如估稅金額比實際需要繳交稅款為高,納稅人需要申請反對評稅。
另外,沒有繳交估稅單稅款,會引致定額罰款,或遭到稅局檢控而需要上法庭,嚴重者甚至可能會被稅務局凍結銀行戶口。
離港沒有清稅真實個案分享
將軍會計曾經收到客戶求助,發現網上銀行有一筆不明扣款,經聯絡銀行和稅務局後,發現原因是欠交估稅單稅金,稅務局要求銀行於當事人的個人戶口扣除欠交估稅金額和罰款。
客戶長時間離開香港前,沒有通知僱主和進行清稅手續,亦沒有於稅季跟進任何報稅表事宜。稅局亦曾發信予客戶前僱主詢問是否有扣起薪金,並要求將扣起的薪金用作支付前僱員所欠稅款。
因此,將軍會計提醒大家長期離開香港並不是不交稅表的理由,反而是因為長期離港,更加應該於離港前辦妥清稅流程,避免任何不必要的罰款和留有不良紀錄。
僱主和僱員的清稅時間線及任務清單
即將離港的僱員和僱主分別需要辦理相關的清稅手續:僱主需在僱員離港前至少一個月內提交IR56G表格並扣存應付的款項,直到收到「同意釋款書」;僱員則需通知稅務局離港日期,繳納所有稅款,並可親自到稅務中心加速手續。若僱員仍有應課稅收入或股份獎賞,應及時向稅務局報告。更多詳情可參閱以下時間線及任務清單:
清稅時間線1: 預計離港日子不少於1個月
僱主任務
- 提交 IR56G 表格 (副本留給僱員)
- 交表同時扣存須支付給僱員的金錢*
- 提醒僱員
僱員任務
- 通知税務局預計離港日期(電話、電郵、郵寄)
- 提交報税表BIR60
- 加快進度可親臨税務中心
清稅時間線2:僱員離港前
僱主任務
- 扣存款項期限屆滿後,向僱員發放須支付的金錢
僱員任務
- 繳交税款
- 領取「同意釋款書」副本 (親自領取或郵寄)
清稅時間線3: 僱員離港前完成清税手續後
僱主任務
- 如發放其他薪酬給予僱員再填IR56G 表格 (副本留給僱員)
僱員任務
- 如有額外薪酬、入息、股息等,仍須通知稅局
*扣存款項的限期是由發出IR56G表格日起計,為期1個月,或直至收到税務局發出的「同意釋款書」為止,兩者以較早者為準。
常見問題
問:非香港永久居民需要辦理清稅手續嗎?
答:需要,不論國籍,只要在香港需要交稅,就需要於離港前辦理離港清稅手續。
問:同意釋款書是什麼?
答:同意釋款書是稅局在僱員已填妥個人報稅表和繳交稅金後發出的文件,證明僱員已完成清稅手續。
問: 離港清稅會有退稅嗎?
答: 會,如上年的暫繳稅已足以支持今年的稅款,稅局之後會寄出退稅支票。
更多詳情: 薪俸稅計算、個人入息課稅、扣除免稅額
問: 清稅的評稅通知書會需要繳交暫繳稅嗎?
答: 不需要,清稅評稅只包含報稅表年度的稅款。
更多詳情: 暫繳税計算方法
總結
離港清稅是納稅人在長時間離開香港前必須辦理的稅法責任,只要有收入來源,如薪俸稅或物業稅等,納稅人需在離港前一個月向稅務局申報,以決定是否需要清稅。僱主若知悉僱員將離港超過一個月,必須在一個月前提交IR56G表格並扣起員工薪金,直至員工完成清稅手續,稅局發出同意釋款通知書才可釋放薪。僱員則需通知稅務局並繳納稅款。若未辦理清稅,將面臨罰款和估稅等法律後果。
將軍會計成立接近20年,提供一站式報稅服務,大家如果有任何關於離港清稅手續和僱主須知問題,我們的客戶服務經理免費提供初步諮詢。